写作是我的兴趣、我的梦想

虽然脑海中的小学回忆已渐渐模糊,但有几位曾经教过我的老师依然铭记在心。印象中最深刻的老师,就是连续当了我班三年(四年级至六年级)的级任,田方玉老师,还有就住在婉君家对面的华文老师,李淑华老师。李老师是个非常严肃的老师,由于我们是属于最优秀的班,因此她对我们要求非常严格。我还记得四年级我所写的作文方式不符合她的要求,因此她便当着全班同学面前丢了我的簿子。五年级的时候,她点了我的名,要我站起来阅读课文的一部分。那时的我战战兢兢,不但读得不通顺,而且还口齿不清。我读完后,冒了一身冷汗,之后只听见一句:“叫你读课文好像叫你吃苦药。”因为李老师的关系,我上华文课开始觉得有压力,而且对华文开始觉得恐惧。但还好,我在UPSR考试中,华文理解和作文都考获了A。

上了中学后,因为受朋友的影响而继续读华语。PMR,成绩出炉,华语只考获B。我很失望,不甘心,便继续读下去。SPM,拿到成绩了,华语又是B。对于这样的成绩感到很失望,但很快的,就不当它是一回事了。B又怎样?那不一定是我真正的实力啊!中六,每个人都认为若你能在中六的时候读五个科目,就真很勇敢、很厉害,而且若没有十足把握的话,这样做根本就是在“赌命”。哈哈,是吗?那时的我的确在“赌命”啊,因为我拿了五科,附加的那一科就是华文了。中六的华文的确很难,因为要读中国历史。呵呵,那时的我为了要应付考试,背了一大堆的中国历史,但如今却已忘光了。不好意思哦,杨老师。STPM,成绩在手了,哎~又是B。

我自认我的华文程度只算普通,但我觉得很庆幸会看华文,甚至能用华文来表达我的心情。还好当年妈妈没把我送进英校读,不然现在的我可能连最基本的华文字也看不懂。我妈说,当年我们还在汶莱居住的时候,就在我四岁那年把我送进英校读。后来我再也不喜欢写华文字,不管她怎样打我、骂我,我还是不愿意提笔写华文。妈妈应该是不希望我连自己的华文名字都不会写,因此帮我办转校手续,把我送进华校去。

我会爱上写文章,就是从看小说的嗜好开始。还记得中学,我和佩甄总喜欢在上课的时候把小说藏在课本下,然后趁老师不留意的时候偷偷阅读起来。那时佩甄都会介绍我看凡(朋)羽写的小说。那一位的确是个文笔非常棒的台湾言情小说家,我觉得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她所写的《北斗七星系列》。那时的我真的沉迷于小说,可以连续看了一本又一本。我觉得只要能出版一本书,就已经很厉害了。我好羡慕那些作者的文笔……他们的作品,让读者读了就好像在看一部电影,不禁陶醉在其中。

或许我天生爱幻想,因此看了小说后,也不自不觉融入小说的情景,对爱情也有了憧憬。后来慢慢地,偶尔趁上课的时候也会发白日梦,便把梦写成文字。我尝试写过的第一篇文章叫“他给你的翅膀”。那一篇文章原本是随便写来安慰一位失恋的朋友,后来她读了后,称赞我写得不错。之后,我便把那一篇文章投稿到报馆去。看见自己的文章刊登出来的一瞬间,那满足又喜悦的心情是无法形容的。尤其是看见自己的笔名“心语”出现在文章末尾时,还以为那是一场梦。自从第一篇文章被刊登后,我所写的《会有那么一天》、《一个男人的心情故事》和《另一边的他》也连续被刊登在国际时报的副刊。

但之后,我再也没投稿了,因为上了大学后,我再也没时间写文章,即使是放假回家,也得打工。就算有灵感,也来不及写下来。灵感,是很特别的东西,你不及时捕捉它,它就不再美好。对我来说,好的文章=灵感+文笔

还好在这次假期,我找到一份时间蛮短的工作,因此晚上还有一些空闲的时间上一上网,写一写作。其实我应该也要抽空看一些书来加强我的写作技巧的,哎,时间怎么够啊?

说到大学,我还蛮遗憾当初不勇敢告诉我爸,并坚持要主修华文。他是担心我主修华文毕业后没工作,因为目前为止,华文在市场上的需求还不算高。因此,我选择了主修英语教育系。我好羡慕岩霞学姐可以坚持自己的梦想,到拉曼大学去修读华文。虽然现在我读的科系不是华文,但上了大学后,我依然没脱离华文,因为我加入了一个以编辑工作为主的华人团体,名为“溪林佴”。加入“溪林佴”后,我还可以继续写文章和投稿。看了不少其他朋友所写的文章后,我觉得无比惭愧,因为那些中六没报考华文的朋友居然可以写得如此好,哎,我的自信心真的被击垮了。不过,这也提醒了我,我应该多看书和文章来增加我的知识、提升我的文笔。

大学毕业后,我想我会当老师吧!当老师的同时,我想兼职当一位作者。如今我最大的愿望,就是可以出版自己的书,封面由男友设计。呵呵,我想太远了吧!若我成名的话,还可以办一场签名会,为我的书迷签自己的书……天呀,别做梦了,回魂回魂,呵呵……

就如智腾所说,“you don't have to be great to start, but you do have to start to be great." 是的,刚开始的时候一定是平凡的嘛,经过一番努力后才能有所成就。所以,加油咯,佩霓!

* 最近的天气阴阴凉凉的。由于自己有踢被单的习惯,所以早上醒来的时候,一只脚总会伸出被单。而最近的天气让我不禁想把脚缩回被单里去,然后把自己包得紧紧地,继续逗留在梦乡里。可是不行啊,再不醒的话,打工就要迟到了。最后还是痛苦得逼自己醒来,然后梳洗准备作工去。总之呢,最近的天气,正好符合我的心情,懒洋洋的……好喜欢这样的感觉。

“另一边的他”被我搁在一旁好久了。不是因为没灵感,而是最近都沉迷在电脑游戏,所以没有继续写,呵呵~ 再过几天,我就写了。
图案:wallcoo
09/06/08 01:45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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